職官名稱
澎湖協副將
職官異名 福建澎湖協副將;福建澎湖水師副將;澎湖副將
品級 從二品
職掌 職掌 | 參考文獻 | 各掌其分地之軍政以整飭行伍。參將以下之在其分內者胥隸焉。 | 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朝通典,職官典,卷38,頁2224 |
設置詳情 中曆 | 西曆 | 上級職官 | 沿革說明 | 駐防地 | 參考文獻 | 康熙23年-光緒12年 | 1684-1886 | 臺灣鎮總兵 | 澎湖水師鎮標營:康熙二十三年設副將,統轄兩營游、守各一員、千總各兩員、把總各四員、外委各七名、額外各三名,每營戰守兵各一千名。乾隆四十七年,裁汰一百四十二名。道光六年,各裁外委一名。至同治八年裁兵加餉之後,兩營改設都司一、千總一、左營把總四、右營把總二、外委各二、額外各一,兵則左營四百零二名、右營三百六十名。戰兵每名月餉二兩五錢五分,守兵二兩四錢。光緒十二年,陞副將為總兵,左營設游擊守備,右營設都司,添兵二十名。 | 澎湖媽宮汛 | 漢籍全文資料庫-臺灣文獻叢刊:臺灣通史,卷13,頁336 |
參考文獻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, 278783號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244 清代地方官制考,頁178
更新日期 2012/08/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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